“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了,我们根本没有一丁点思想准备。”面对记者,孩子的母亲刘女士泣不成声地说。
据她回忆,11月12日20时许,她领着6岁的女儿在鞍山市自住的居民小区内散步时,身旁有一位居民和一条金毛犬路过。
由于天黑,刘女士无法确定当时主人是否牵着犬绳。“在我的印象中,金毛犬脾气比较温顺,因此没太提防。”刘女士说,可接下来发生的事令她永生难忘:身旁突然传来了女儿的尖叫声,刘女士定睛一看,这条金毛犬正扑在女儿身上撕咬!
瞬间,女儿的脸上、手上、脖子及前衣襟全是鲜血,作为母亲,刘女士本能地冲上前去,想阻止金毛犬继续撕咬孩子!可没料到,金毛犬就像发疯一般,死死咬住孩子不松嘴,犬主人也被惊呆了。
后来,在刘女士和犬主人的努力下,金毛犬才松开了嘴。整个过程持续了多久,刘女士已经不记得。令人触目惊心的是,孩子的头皮被撕裂了一大块,血肉模糊……
女孩经历3小时手术后获救
“伤者于12日晚不慎被犬撕咬后,头皮缺损,面部皮肤裂伤,受到惊吓,失血,加上由急救车从外地转送沈阳,来院时极度虚弱……”记者从医院急救记录中看到这样一段话。
医院迅速制订了详细的治疗方案,争分夺秒做术前准备。据介绍,手术分两组同时进行,由于撕脱离体头皮组织血管受损严重,一组医生将离体低温保存,精确反取修薄,精细地制备成断层皮片;另一组医生将患儿面部、鼻背区、上唇部位动物撕咬的皮肤裂伤反复清创、修整后,精细美容缝合伤口。
术中,护士长怜惜地说:“这小姑娘太可怜啦,一定得细致点缝合,减轻瘢痕。”经过3小时手术,女孩脱离了生命危险。截至目前,她仍在接受进一步治疗中。
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责任律师杨功涵认为,《侵权责任法》第78条规定: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,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,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。
来源:鞍山生活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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